南都訊 記者吳雪峰 打工仔轉帖遭跨省,被要求寫下致歉書一事,10月24日經南都報道後引發熱議。昨日,當事人餘先生曝出與派出所長的聊天記錄稱,對方曾讓其在致歉書中篡改調查時間,並稱調查完要趕緊去找朋友,懷疑其有因公徇私之嫌。對此,湖北南漳縣巡檢鎮派出所劉所長解釋,與朋友只是偶遇。
  派出所長否認因公徇私
  針對餘先生的遭遇,上周有多家媒體撰文稱,“千里跨省查轉帖”有濫用職權之嫌,應當追責。其中,《新京報》發表評論稱,所謂“500次入罪”的說法流傳廣泛,但那界定的是《刑法》中“誹謗罪”的入罪標準,不能斷章取義地說“轉發500次警察就能抓人”。對此,湖北南漳縣警方未予回應。
  昨日,餘先生向南都記者提供了與劉所長的所有微信、短信等記錄,稱劉所長讓其在致歉書中謊稱有當地派出所民警陪同,並篡改調查時間。餘先生稱,10月17日下午,劉所長來到他工作所在的中山某五星級酒店開房住下,並致電其希望核實一些事。當日21時許,他在兩名錶姐的陪同下與對方在大堂見面。
  “談了近一小時,劉所長讓我寫一份致歉聲明,讓因公務出差的他回去好交差。”餘先生說。
  聊天記錄顯示,17日21時3分,劉所長添加餘先生為微信好友。22時05分發短信催促餘先生,“你抓緊弄好後給我聯繫,明天還要起早去虎門那邊玩去”。22時36分,餘先生用微信將致歉聲明發給劉所長審核,劉所長提了幾點修改意見。“就說我隨中山當地派出所民警一起(找你),就說在派出所談的話,把談話時間和落款日期推後2天,就寫19日。”此外,劉所長還讓餘先生修正致歉書中的幾處表述,“找我討論”改成“找我談話,經批評教育”,“另外要表述出發帖並非攻擊巡檢(鎮)政府的意思”。
  18日上午,餘先生將打印好的致歉書交給劉所長並按上手印,餘的表姐趕來說情,其間為劉所長付了400餘元房費。隨後,劉所長髮微信給餘先生,“感謝你給我付了房費,(對)你們的熱情表示萬分感(謝)。”餘先生解釋,之前擔心惹麻煩不敢透露此細節,他認為,劉所長不遠千里前來調查有徇私之嫌。對此,劉所長則解釋,10月17日為星期五,來的路上恰逢東莞虎門的朋友,故次日一早決定去虎門玩。
  當事人將就名譽受損索賠
  與此同時,讓餘先生頗為不解的是,事後當地百度貼吧南漳吧將涉及此事的帖子一律刪除,並通知網友不再討論此事。餘先生提供的截圖證實,在刪帖繼續的同時,他還被吧主團隊封禁1天。
  南漳吧不願具名的吧主告訴南都記者,擔心此事鬧大,“把貼吧封了,把製造輿論的人以各種罪名抓了。”網友“南藝作文”也稱,“如果這個問題不通過法律解釋清楚,以後誰還敢說話?”
  此外,餘先生稱,跨省調查一事致其名譽受損,他還將向警方索賠。  (原標題:網友轉帖遭跨省 事後被貼吧禁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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